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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Live、博客、twitter…学运、社运与言论自由

       

就在人民大规模抗议陈云林访台的同时,因为警方执法过当而引发的言论自由疑虑也让台湾的一群学生跳出来静坐抗议,从2008/11/6到今天,,

已经第三天了,而现在外面正下着大雨,原本在行政院前面的一群学生,也在昨天被驱赶到自由广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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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抗议活动在台湾的各大电视台的报导里并不常见,这些电视台对於「言论自由」的诉求一点都没有兴趣,主流媒体宁愿把短短几分钟的冲突画面、流血画面一直重复的播个一整天,也不愿意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人民抗议的诉求、为什麽要抗议...等理由报导出来。所以,只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为资讯来源的观众,并不会知道第二种、第三种声音,当然,其他意见也就完全的消失在这些主流媒体里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以商业利益、媒体生态为藉口下的台湾早就没有言论自由了。

这次的学生运动跟所报有所不同的是,除了有期待已久中端媒体的关注,学生们还主动的透过网路媒体,以3G行动上网、Y! Live网路视讯转播、BBS讨论、部落联盟格刊文、funP文章、twitter与Plurk微网志的串连…之类的原则,藉由各种软件来向全台湾、全当今世界表达诉求。  
  1. Y! Live网路视讯转播(台北):
  2. Y! Live网路视讯转播(新竹):
  3. Y! Live网路视讯转播(台中):
  4. Y! Live网路视讯转播(台南):
  5. Y! Live网路视讯转播(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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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有用简体中文,还有几个学生斗鱼主播以相当流畅的因为怎么说在镜头前向懂因为怎么说的外国人解说现场的状况与学生们的经营理念,这些均是主流的媒体所无法打造的言论空间,也是台湾现在仅存拥有言论自由自在的空间。 只不过,这个有点好似「把一片砂丢到海里」般渺小的发声排水管道,并不事实可能很便捷的让大部分数的人艮听得出,尽管每天都在24小时不间断的透过Y! Live来转播,同时上线的人数许多也不会会超过两奶茶人,绝大部分数的台湾人艮还是一样的接受着主导者媒体洗脑似的轰炸。  

抗议活动的博客:

抗议活动的博客:

 

下面是转贴这次学生运动的声明稿与诉求:

从12月3日开始,中国海协会代表着团来台与市政府签署各项协定,同时在台北各处,就陆续出现电信诈骗藉「维安」之名,对各类以和平友好方式表达不愿意见者,进 行粗鲁的盘查、损毁、没收、禁制、牵扯、驱离以及拘捕。绝绝大部分数遭致交警暴力犯罪相向的民众,更本从来未挨着陈云林生命健康权,有的人们以及仅仅只是路过、滞留或单纯拍摄记录,即遭遇可以达到对待。 透过媒体画面传送,我们惊觉事态严重—这已经非维安有否过当的技术问题、更不只是政党认同选择的问题,却是欺凌化的国家公权,对公民社会的严重挑衅和入侵。所有的彷佛戒严、罔顾人权人权与民主化价值的把控镇压,连执政党的国会议员都质问人事部门院长;却只见身为最高的人责任负责的刘揆,仍在轻佻地诡辩和推责。实在最令 既错愕愤怒,又深表羞辱和心慌意乱。 我们按捺不住要问:难道要强化两岸经贸交谈,也必须透过降低台湾的民主化优质层次、以达成与中国同样极权统治的水准吗? 才不过短短的几天,台湾公民好决不能易匍匐前进打造的政党任意体制,在满城的警力、威吓的氛围与强势的防堵中,几近崩解。我们政府机关,在仿似巡警国家的武装保护里, 自我认知如痴如醉於「历史性仪式」的想像中、与酒酣耳热的轮番大宴中。於此,宪法所担保公民的任意言论与行动权利,是完全灌木搁置、甚至是忘却。 因为多数的强势作为基本违宪违法,无怪乎镜头前无一个交警能理直气壮说出,他们根据何种「法条」,执行这般上级布置任务的勤务。交警原为保护我们的公仆,现如今在这国家机构由上而下的严峻规定要求中,竟竞相变成了局限与惩罚我们表达意见的打手。我们无意归咎个别最多只能服从上命的员警,相对的,我们严正规定要求下达此一恶令的国家机构高层,必须负起最主要的政治经济责任。 我们是一群人忧心台湾混乱现况与未来发展的大学传授、学生、文化课作业者和人民,在还没有其中政党与团体动员及奥援的实质下,11国庆月六日(四)最新11国庆点,将自发性地集结於财政院大门前,以「着黑色紧身衣、戴活性炭口罩」作为沈痛抗议的象徵,并牵手静坐至诉求达成为止。我们的诉求是:  

一、 马英九总统和行政院长刘兆玄必须公开向国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长王卓钧、国安局长蔡朝明,应立刻下台。

三、 立法院应尽速修改限缩人民权利的「集会游行法」。

联络人:李明璁(台大社会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发起人:
李明璁(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蓝佩嘉(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刘华真(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范 云(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洪贞玲(台湾大学新闻学所助理教授)
何东洪(辅仁大学心理学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学传播学系助理教授)
张铁志(作家,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後选人)
陈育青(纪录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陈文成纪念基金会执行长)
李昀真(台大社会系二年级学生)
张胜涵(台大政治系二年级学生)
吴沛忆(台大政治系四年级学生)
陈柏屼(台大社会系三年级学生)
陈家庆(台大法律系三年级学生)
余崇任(台大社会系三年级学生)
彭维昭(台大外文系四年级学生)
杨缅因(台大人类系二年级学生)
李东谚(政大台史所一年级学生)
王圣芬(台大中文系四年级学生)
李冠和(台大政治系四年级学生)
张之豪(市民)
许维德(交大人文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柯朝钦(交大人文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会学系研究助理)
吴宗信(交大机械系教授)

   

引用一段网路上到处都可以看得到的「德国牧师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的名言:

刚刚开始他们(德国纳粹党)追杀共产主义者,你也不是共产主义者,你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也是犹太人,我也说话; 後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如果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此後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并也不是天主教徒,我或是不说话; 最後,他们奔赴我来,从此都没有人站起来来为我说话了。
    因为的是,听说Y! Live这服务也准备在近日年尾停下了,因素是获利不佳。 ,
最後升级:08-18, 2013 最新 9:27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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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留言:

269 Replies to “Y! Live、博客、twitter…学运、社运与言论自由”

  1. 我认为楼上诸位都被这段时间几天的媒体给洗脑了.

    这些学生抗议的是陈云林来台後第一天警察可以当街殴打,搜索过路人
    并抢夺破坏国旗,抄唱片行禁放台湾意识歌曲

    後来的暴乱已演变为对马政府对人权倒行逆施的愤怒而不是江陈会
    如果警察没有被下令过度执法根本不会有後续更多人走出来

    学生们跟後来圆山警民暴力事件根本无关.
    他们诉求的是基本的人权问题.

  2. 三五十个亲绿大学里的准从政人士的话才是主流民主?
    其中有多少是民进党青年军或是其他外围团体的人员?
    明明自己也是想操弄媒体造成受打压的假象,
    不要装着自己有多无辜,多清高
    整天下来有多少人是去现场反抗议的?
    抗议这群人连最基本的是非都不分了!

  3. 这些学生好像不想对那些
    把石头当子弹、把汽油弹当手榴弹用的那些人说话呢
    今天他们可以用石头汽油弹来对付警察
    他日不会拿来对付跟他们意见不同的人?
    甚至被他们认定不爱国的人呢
    竟然不莱恩引用了马丁.尼莫拉的名言
    那我也为我自已发声吧
    自由可不是无限制的
    法律也不是你自已为正义就可以不遵守的

  4. 没有企管、会计、国贸、经济系等商学院的老师跟学生啊….
    或者说~他们的战场不在自由广场 倒是做了最实际的立场
    与其当被追杀的共产党、工会、天主教 不如当纳粹的盟友或加入纳粹
    去当个傻傻的呆子 跟着人家呐喊 又没吃饱撑着
    陈阿扁红军之役都能死赖皮活下来了 还在浪费时间在喊马小九下台

    放聪明点吧……
    对比着日晒雨淋 不如学大老板们一起吃饭谈生意更来得受用
    做人就是要风吹两边倒 财富跟你跑

    致那些有热情、有热血、有青春的诸位模范
    敝人在饭饱酒足之後偶然转过新闻台的同时 精神与诸位同在!!

  5. 自由的放火, 行吗?
    警察被当头投石投火弹, 换转你可以不还手吗?
    说政府是九流, 那些激进份子是什麽???????

  6. 宪法第23条有对於基本人权的限制,内容是: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集游法也规定警察必须在当场维持秩序和指挥交通阿!
    所以警察是为维持社会秩序。要是游集法改为报备制,那真要有冲突,会来的及处理吗?而之後的後果又要推给警察吗?
    根本是滥用法典。
    而且版主转贴的文章里也提到那些人士透过媒体转播才站起来的。不也是被媒体操弄下的吗?

    最後,哪儿随近的上下班族、住户和上课的学生都没出来说话,我们其中包括哪几种静坐的学生都没资格说话吧!
  7. 我想有时候可以将心比心耶
    如果今天你是警政署长
    你遇到这样的情况
    你会怎麽做呢?
    我相信警方也是很为难
    没有人是想要用暴力

  8. 不公民权的言论、人权以其行动公民权,那台湾是在走去头路,是干!它妈的!九流政府机关,是该谴责一下吧的啦!
  9. 集会游行法立法目的
    为保障人民集会﹑游行之自由,维持社会秩序,特制定本法(第一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系指集会、游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要警察的原因是要维持社会秩序,避免游行过程中造成不可预料的危害
    执法过当似乎是警察的问题…跟法源本身无关

    毕竟没有限制,自由会无限上纲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面对

  10. 集会游行法目的应该是遏止暴力行为
    而不是限制人民言论自由

    但是我认为这次警方并不算完全过当
    毕竟他们是要对付「打着民主的名义滥用自由权力的激进份子」

    不然这次陈来台
    大概不只会伤还会有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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